根据《关于开展第十届研究生“十佳学术新星” 评选活动的通知》(研字〔2022〕128号)文件精神,在研究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,经对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,经本所党政联席会议评议,拟推荐陈维乐申报第十届研究生“十佳学术新星”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1月30日止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与本所科教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,联系电话:65161206。
2022.11.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