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(2021年8月修订)》(校研字〔2021〕6号),以及《关于做好2022—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校研字〔2023〕68号)要求,依据本所研究生参与所内劳育活动情况,现将2022-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中,培养单位层面劳育加分情况公示如下。
公示期自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0日止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联系刘丽华老师、王越业老师,联系电话:0551-65161206。
临床药理研究所
2023年8月8日
根据《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(2021年8月修订)》(校研字〔2021〕6号),以及《关于做好2022—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校研字〔2023〕68号)要求,依据本所研究生参与所内劳育活动情况,现将2022-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中,培养单位层面劳育加分情况公示如下。
公示期自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0日止。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联系刘丽华老师、王越业老师,联系电话:0551-65161206。
临床药理研究所
2023年8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