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(2021年8月修订)》(校研字〔2021〕6号),以及《关于做好2023—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校研字〔2024〕81号)要求,结合我所相关规定,现将2023-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培养单位层面加减分情况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8日止。自公示之日起,对德育、体育、美育有异议请联系刘老师,智育请联系古老师,联系电话:0551-65161206。
临床药理研究所
2024年8月26日
根据《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办法(2021年8月修订)》(校研字〔2021〕6号),以及《关于做好2023—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校研字〔2024〕81号)要求,结合我所相关规定,现将2023-2024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培养单位层面加减分情况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自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8月28日止。自公示之日起,对德育、体育、美育有异议请联系刘老师,智育请联系古老师,联系电话:0551-65161206。
临床药理研究所
2024年8月26日